最近似乎常常討論到自己的技術面,而這些能力,對我來說是什麼呢?
其實,我想大概就是所謂的「熱忱」在支撐。
「我不想放手,因為太過於喜歡。」
能夠解釋的,就是這句話吧!
首先,先來說說程式對於我。
當初接觸程式,大概是小學四、五年級。
我當時深信:「只要會了程式,就能做網站了!」
於是,我就不斷的學習。
直到國中,才了解到「只會這點,一點都不夠。」
接著,就是設計和程式的過渡期。
這段時間我開始學習 HTML 和 CSS 的正式技巧。
也不斷改進我的美感、網頁設計的能力。
正值當時,我也在 BASS AVG 這個網站上學習製圖(對我來說這是網頁設計的入門技巧)
接著到了高中,我正式瞭解到我的「興趣、喜好」
沒錯,百分之八十的 Type A(Art) 和 百分之二十的 Type R(Research)
簡單說,設計是我的本質。
程式是因為R型的研究人格,輔助出來的特殊能力。
不過在高中時期,很多「凍結」的能力也開始重修。
如音樂,我逐漸恢復練習,雖然現在還是有一次沒一次的在練。
而繪畫,其實我很有興趣,不過一直沒機會學。
高中之後也利用慢研社,開始學習我所喜愛的動漫人物繪製等等……
總之,一切都是我的「喜好」而且我要當作未來生活的「工具」